美國明尼蘇達州簽署并通過了針對消費品的PFAS禁令
2023年5月24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州長簽署了法案HF 2310A,使其成為法律要求,對各種消費品采用了PFAS禁令和報告要求。
一、禁止要求
1. 自2025年1月1日起,以下產品中如含有有意添加的PFAS,則不允許在明尼蘇達州銷售。
(1) carpets or rugs; 地毯
(2) cleaning products; 清潔產品
(3) cookware; 炊具
(4) cosmetics; 化妝品
(5) dental floss; 牙線
(6) fabric treatments; 布料處理劑
(7) juvenile products; 青少年產品(供12歲或以下使用)
(8) menstruation products; 月經護理產品
(9) textile furnishings; 家用紡織品
(10) ski wax; or 滑雪蠟
(11) upholstered furniture. 軟墊家具
2. 如果產品含有有意添加的PFAS,則專員可以通過規則,按類別或用途確定不得在該州銷售、提供銷售或分銷銷售的其他產品并指定生效日期。根據本段通過的禁令必須不早于2025年1月1日,不遲于2032年1月1日生效。專員必須優先禁止銷售在專員判斷中最有可能污染或損害州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產品類別,如果它們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
3. 從2032年1月1日開始,任何人不得在該州銷售、要約銷售或分銷任何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產品,除非專員通過規則確定PFAS在產品中的使用是當前不可避免的使用。
二、報告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對于在明尼蘇達州銷售、提供銷售或分銷的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產品,必須向專員提交以下信息,否則該產品無法在明尼蘇達州銷售。根據法律規定,制造商對該報告負責。
產品的簡要說明,包括通用產品代碼(UPC),庫存單位(SKU)或分配給產品的其他數字代碼;
a. 產品中PFAS的用途;
b. 產品中每種PFAS的含量;
c. 制造商的名稱和地址,以及制造商聯系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d. 專員要求提供的任何其它信息。
如果獲得專員批準,制造商可以按產品類別或類型提供信息,而不是按每一個獨立的產品提供信息。委員會會考慮豁免及延期申報的條款。如果專員有理由相信產品故意添加PFAS,他們可以要求制造商提供信息,例如證明沒有故意添加PFAS的證書,以及測試結果或其他支持證據。該信息必須在調查后30天內提供。如果產品被發現含有PFAS,測試結果和額外的報告信息必須提交給委員會。制造商必須告知銷售或提供銷售產品的人員禁止使用。
法案HF 2310A原文鏈接:HF 2310A Conference Committee Report - 93rd Legislature (2023 - 2024) (mn.gov)
此前,明尼蘇達州在2023年3月27日的時候就發布了SF834法案,提議禁止在某些消費品中使用有意添加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詳細資訊可查閱公眾號往期推文:
https://mp.weixin.qq.com/s/ziciGd6CVvEKQNBydNCJ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