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PFHxA類物質即將納入REACH法規進行受限管控
2024年2月29日,歐洲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REACH)委員會投票通過了關于在REACH法規附錄XVII中限制全氟己酸(PFHxA)、其鹽和相關物質的提案。提案相關重點信息見下。
1. 物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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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己酸(PFHx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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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鏈接到碳原子上的直鏈或支鏈C5F11-的全氟戊基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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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直鏈或支鏈C6F13-全氟己基
不包括以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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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F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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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F13-C(=O)OH, C6F13-C(=O)O-X′ or C6F13-CF2-X′ (其中X′=任何基團,包括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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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直接連接到硫原子的全氟烷基C6F13-的任何物質
2. 限值要求
均質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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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HxA及其鹽之和:<0.025 mg/kg(25p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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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HxA相關物質總和:<1 mg/kg(1000ppb)
3. 管控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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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產品 |
生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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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公共消防、訓練和試驗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濃縮物 |
法規生效之日起1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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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眾使用的: (1) 服裝及相關配件中的紡織品、皮革、皮毛,鞋子,混合物; (2) 化妝品; (3) 食品接觸紙和硬紙板。 |
法規生效之日起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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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眾使用的: 除服裝及相關配件以外產品中的紡織品、皮革、毛皮 |
法規生效之日起3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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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消防泡沫和消費泡沫濃縮物 |
法規生效之日起5年(60個月) |
相關背景:
PFHxAs是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的一種。PFHxA物質被認為是具有持久和流動性的。它們廣泛應用于許多行業,如紙張和紙板(食品接觸材料),紡織品如個人防護設備,家用紡織品和服裝,以及消防泡沫。由于許多長鏈(C8至C14)全氟物質正在或即將受到限制(例如PFOA、PFCAs),制造商已開始使用短鏈物質,如PFHxA(C6)。歐盟的化學品可持續發展戰略將PFAS政策置于前沿和中心。歐盟委員會承諾逐步淘汰所有PFAS,只允許在證明其不可替代和對社會至關重要的情況下使用。
提案鏈接:Comitology Register (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