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規(EU)No.10-2011修訂條例(EU)2019-1338的發布
修訂條例(EU)2019/1338于2019年8月9日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該條例提到:(EU)No.10-2011規定的聚((R)-3-羥基丁酸酯-共-(R)-3-羥基己酸酯)物質(FCM物質No.1059,CAS號147398-31-0)的授權要求所有分子量低于1000 Da的低聚物的總遷移量不超過5.0 mg/kg食品或食品模擬物。
由于確定這些低聚物遷移的分析方法很復雜,因此主管當局無法對這些方法進行描述。如果沒有這種描述,主管當局則無法驗證低聚物從材料或制品中的遷移是否符合這些低聚物的遷移限制。因此,對第10/2011號法規(EU)的附件I進行相應修改,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在法規(EU)No 10/2011的附件I中,表1中關于FCM物質No 1059的條目替換為以下內容:
|
物質號碼 |
CAS 號碼 |
物質 |
備注 |
|
1059 |
147398-31-0 |
聚((R)-3-羥基丁酸酯-共-(R)-3-羥基己酸酯) |
只能單獨使用或與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在接觸條件下長達6個月和/或6個月或更長時間,在室溫或更低溫度下接觸所有食品,包括熱灌裝或短暫加熱階段。分子量低于1 000 Da的所有低聚物的遷移不得超過5.0 mg/kg食品。 |
擬在本法規生效前符合適用法規(EU)No 10/2011的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可在2020年8月29日前投放市場,并可在市場上用盡之前保留在市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