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正式發布
2024年3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2024年第1號公告,發布47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6項修改單,其中2項標準涉及食品接觸材料,包括1項產品標準(黏合劑)和1項方法標準(溶劑殘留量的測定)。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是我國首個食品接觸用黏合劑專項標準,填補了市場上關于此類產品的管控空白。該標準的正式實施日期為2025年2月8日。
GB 4806.15-2024食品接觸用黏合劑主要管控要求如下:
(一)定義及分類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通過物理或化學方式產生膠接作用的,直接或間接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根據是否與食品直接接觸,分為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和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二)原料要求
1. 直接接觸和間接接觸兩者風險不同,對于基礎原料采用不同的管控模式。具體參見標準附錄A和附錄B分別給出了允許使用的基礎原料及使用要求。
2. 直接接觸用黏合劑的基礎原料更為嚴格,只能用附錄A清單內及公告的物質。而間接接觸可以用附錄B及其他經過安全評估的物質。直接接觸的基礎原料可用于間接接觸用。
3. 另外黏合劑所用添加劑需滿足GB 9685及公告的要求。
(三)技術要求:
| 技術要求 |
指標 |
檢測方法 |
|
感官a |
色澤正常,無異臭、不潔物等 |
GB 4806.15-2024 |
|
遷移試驗所得浸泡液無著色、渾濁、沉淀、異臭等感官性能的劣變 |
||
|
總遷移量a |
10 mg/dm2或60 mg/kg(嬰幼兒專用) |
GB 31604.8-2021 |
|
高錳酸鉀消耗量a |
10 mg/kg |
GB 31604.2-2016 |
|
重金屬(以Pb計)a |
1 mg/kg |
GB 31604.9-2016 |
|
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b |
不得檢出(檢出限=0.01 mg/kg) |
GB 31604.52-2021 |
a 僅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層。
b 僅適用于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產生芳香族伯胺的黏合劑。測試應在黏合劑固化反應后,需用終產品開展芳香族伯胺的遷移測試。
(四)特定遷移、最大殘留量
特定遷移量、最大殘留量等要求,需要結合配方成分,查詢GB 4806.15附錄和GB 9685等標準確定。
(五)標簽標識
標簽標識應符合GB4806.1的規定。
黏合劑產品應在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沃特提醒:
GB 4806.15-2024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新國標的管控架構,加嚴了食品接觸用材質的管控限制,對于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復合材料及壓敏膠等的相關應用,請相關企業及時做好排查送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