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甲醛被撤出SVHC意向物質清單
2025年2月6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撤回了上個月發布的SVHC意向物質:甲醛。至此,SVHC最新的意向物質共5項。
5項意向物質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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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質名稱 |
用途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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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甲基四硅氧烷DecamethyltetrasiloxaneCAS編號:141-62-8EC編號:205-491-7 |
用于洗滌和清潔產品、拋光打蠟、以及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 |
預計在2025年3月開啟公眾評議,成為第33批SVHC評議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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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1,3,5,5,5-七甲基-3-[(三甲基甲硅烷基)氧基]三硅氧烷1,1,1,3,5,5,5-heptamethyl-3-[(trimethylsilyl)oxy]trisiloxaneCAS編號:17928-28-8EC編號:241-867-7 |
用于洗滌和清潔產品,汽車護理產品、油漆和涂料、粘合劑、化妝品以及個人護理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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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性棕51Reactive Brown 51CAS編號:-EC編號:466-490-7 |
紡織品處理產品和染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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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甲基二硅氧烷HexamethyldisiloxaneCAS編號:107-46-0EC編號:203-492-7 |
用于洗滌和清潔產品、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拋光打蠟、涂料產品、油墨和調色劑、汽車護理產品以及粘合劑 |
預計在2026年3月開啟公眾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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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十二甲基五硅氧烷DodecamethylpentasiloxaneCAS編號:141-63-9EC編號:205-492-2 |
用于洗滌和清潔產品、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 |
截至目前,正式列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的物質共32批247項,處于待決定狀態的物質為1項,列入SVHC意向物質清單共5項。其中,5項SVHC意向物質中的3項,預計將在2025年3月發起公眾評議;另外2項預計將在2026年3月發起公眾評議。如評議通過,將正式加入SVHC候選清單。
沃特建議:
近期SVHC頻繁更新,建議相關企業實時關注SVHC動態并及時作出應對。除了需要關注SVHC候選物質清單,還應盡快關注相關評議物質和意向物質在研發、采購等環節的含有風險,提前做出應對方案,確保產品最終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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