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市產品原料使用信息》最新版發布,你的完整版安評用對了嗎?
今年5月1日起,化妝品完整版安評政策將正式開始實施。然而,對于大多化妝品企業而言,原料數據的缺失依然構成了落實該政策過程中的一項重大挑戰。好消息是,2月9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發布了最新的《已上市產品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簡稱《原料信息》 ),其中所列的原料數據較去年4月發布的版本,足足增加了1374種原料。
更新了哪些內容?
此次發布的新版原料信息,是在2024年4月30日發布的2234種原料、4415條使用量信息的基礎上,對我國注冊備案有效化妝品中原料信息進行梳理分析,更新為3608種原料、7672條使用量信息,并增加了體毛、指(趾)甲等作用部位。
可以注意到,舊版《原料信息》收錄的范圍僅限于特殊化妝品中的成分,而新版則顯著拓寬了這一范疇,將普通化妝品的原料信息也納入其中。在新版原料信息中,各原料的使用量也較老版原料信息增高了很多。以北美喬松(PINUS STROBUS)樹皮提取物為例,在老版原料信息中,其在全身皮膚的使用量僅為0.000025%。而在新版原料信息中,該原料在全身的使用量則為0.4%,是老版使用量的16萬倍。這樣基本上可以覆蓋到目前多數產品的實際用量,能更好地助力企業進行產品完整版安評報告。
參照使用原則有哪些?
原則一:相同作用部位的同一原料,若只有駐留類產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類產品可參照駐留類使用。
原則二: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全身、軀干部位、面部(含頸部)、手足、頭部、頭發、口唇、眼部、指(趾)甲的順序,后面作用部位可參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但產品作用部位為眼部且參考其他部位使用量時,需另外評估眼刺激性。其中,口唇、眼部不可參照手足、頭部、頭發的原料使用量;體毛僅可參照全身或軀干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作用部位同時為頭部和頭發,可參照頭部的原料使用量;作用部位同時為面部(含頸部)、眼部和/或口唇,可參照面部(含頸部)的原料使用量,作用部位包括眼部時,需另外評估眼刺激性;對于其他同時用于多個作用部位產品的原料使用量,選擇使用相同使用方法的上一級作用部位的使用量。
如何正確使用原料使用信息?
1. 用于頭發的淋洗類產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用于頭發的淋洗類產品中原料使用量,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的用于頭發的淋洗類產品中該原料使用量;若無,可根據使用原則一,使用用于頭發的駐留類產品中該原料使用量;若無,可根據使用原則二,使用用于全身皮膚或軀干部位或手足或頭部的該原料使用量。
2. 用于眼部的駐留類產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用于眼部的駐留類產品中原料使用量,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的用于眼部的駐留類產品中該原料使用量,無需評估眼刺激性;若無,根據使用原則二,可使用用于全身皮膚或軀干部位或面部或口唇的該原料使用量,需另外評估眼刺激性。
3. 作用部位同時為“面部(含頸部)”“手、足”的淋洗類產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用于“軀干部位”或“全身”的淋洗類產品原料使用量。若無,可選擇用于“軀干部位”或“全身”的駐留類產品原料使用量。
4. 作用部位同時為“頭部”“頭發”的淋洗類產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用于“頭部”的淋洗類產品原料使用量;若無,可選擇用于“頭部”的駐留類產品原料使用量;若無,可選擇用于“手、足”或“面部(含頸部)”或“軀干部位”或“全身”的駐留類或淋洗類產品原料使用量。
5. 作用部位同時為“面部(含頸部)”“眼部”“口唇”的駐留類產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用于“面部(含頸部)”的駐留類產品原料使用量;若無,可選擇用于“軀干部位”或“全身”的駐留類產品原料使用量。需注意的是,《原料信息》若無該原料用于眼部的駐留類產品原料使用量,需另外評估眼刺激性。
總結:有明確規定的,按照要求使用即可。
關鍵:沒有明確規定的“其他”作用部位,需參照“上一級”作用部位。
相關鏈接:
中檢院關于更新《已上市產品原料使用信息》的通知:
https://www.nifdc.org.cn/directory/web/nifdc/bshff/hzhpbzh/hzhpbzhtzgg/202502071436561433633.html
化妝品《已上市產品原料使用信息》(2025年2月發布版)問答: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tzgg/202502091416381436259.html
附件1下載:已上市產品原料使用信息
https://www.nifdc.org.cn/directory/web/nifdc/images/2025020914193035193.xlsx
- 下一篇:中檢院公開征求《<國際化妝品安全評估數據索引>收錄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見稿)》
- 上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