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歐盟同意關于POPs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三項物質
2025年5月12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決議(EU) 2025/868,同意將MCCPs、毒死蜱、LC-PFCAs三項物質納入《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錄A,同時修訂了《公約》中針對UV-328和全氟辛酸(PFOA)的特定豁免。預計不久后《公約》締約方將會采取行動對這3種物質進行管控,歐盟也會開啟將這些物質加入到歐盟POPs法規的流程。
決議(EU) 2025/868的主要內容如下:
1、在《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代表歐盟采取的立場如下:
(1) 支持將碳鏈長度在C14-17范圍內且氯化水平等于或超過45%(按氯重量計)的氯化石蠟(MCCPs)列入附錄A,依據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POPRC)建議的特定豁免,對某些國防和航空航天應用(如涂料) 提供額外的特定豁免,對潤滑油、彈藥及其包裝,以及將航空航天和國防應用的某些豁免的有效期延長至2041年,如果這些物質用于此類應用,則可以將該有效期延長至設備和備件的使用壽命結束;
(2) 支持將毒死蜱列入附錄A,并按照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的建議給予特定豁免;
(3) 支持將長鏈全氟羧酸(LC-PFCAs)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列入附錄A,并按照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的建議給予特定豁免。
2、在締約方大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代表聯盟采取的立場是支持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提交的修訂《公約》附錄A的提案,增加對民用和軍用飛機,包括相關備件中UV-328的某些有限用途的具體豁免,前提是豁免適用期盡可能短,不超過五年。
3、在締約方大會第十二屆會議上,代表聯盟采取的立場是接受大韓民國提交的關于延長使用全氟辛酸(PFOA)的特定豁免到期日的請求,該豁免僅適用于作為請求方的大韓民國,用于在已安裝系統(包括移動和固定系統) 中消除液體燃料蒸汽和液體燃料火災(B類火災)的滅火泡沫中使用全氟辛酸(PFOA)、其鹽類和PFOA相關化合物、全氟辛烷磺酸(PFOS)、其鹽分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4、歐盟代表可在現場協調會議上與成員國協商,根據締約方大會第十二次會議的發展情況,商定對第1、2和3條所述立場的改進,而無需理事會進一步決定。
沃特提醒:
《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是一項全球條約,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POPs化學品的危害。《公約》要求其締約方采取措施消除或減少POPs物質向環境中的排放。截至目前,已有37種全球關注的化學品被列入《公約》。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POPs法規附件I的A部分禁用物質(目前已有31項)全部都來自這個《公約》,本次歐盟同意將MCCPs、毒死蜱、LC-PFCAs共3項物質納入《公約》,意味著不久的將來《公約》締約方將會采取行動對這3種物質進行管控,歐盟也會開啟將這些物質加入到歐盟POPs法規的流程。
這3種物質在工業生產以及電子電器行業應用非常廣泛,沃特建議相關企業及時關注歐盟POPs法規及國際相關法規的最新動態,按需調整生產和經營策略,確保相關產品的合規。
法規原文鏈接: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25D0868&qid=1752807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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